認真做自己所喜歡的

我想很多人知道筆者喜歡拍照,或許你會覺得在這個充斥著數位相機的年代,甚至部分手機的拍照功能已經超越一般小型傻瓜相機的現在,是不是手上拿著一台相機或者手機就可以叫做攝影師?其實筆者對於這類「文字遊戲」頗不以為然,這類的稱號無論是自封或者別人的都好,都是身外之物。

重點會是你自己如何看待這件事情,不管你做得好不好,從過程中得到經驗與快樂,是下一次進步的基礎,只要你認真做你有興趣的、喜歡的,總會有成功的一天,所以大家堅持住,維持心中的想法,努力吧!

僅以此次得獎小心情與大家分享,筆者仍然要繼續努力,共勉之。

 

另外,如果你對攝影有興趣,也可以參考一下筆者之前撰寫的文章:

攝影人必防10大迷思

(作者係本系助教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