農曆閏月說分明

  • 2019-04-17 21:22:38
  • 作者 惠婷

農曆主要是根據月球環繞地球公轉所需的時間而制定出來的。據觀測,月球環繞地球公轉一周所需的時間約為29.5306 日。故此,在農曆裏面,1 個月有時會有29 日,有時又會有30 日,這要看每次月缺和月圓的時間才可定出一個月到底有多少日。通常,我們會將月圓的那一天定為每個月的第15 日。

同時,我們知道,地球環繞太陽公轉一周需要365.2422日(並稱之為「太陽年」),如果我們將1 個農曆年定為12 個月,即29.5306 ´ 12 = 354.3672 日,那麼1 個農曆年就會比1 個太陽年少10.875 日了。很明顯,3 個農曆年更會比3 個太陽年少超過1 個月!因此,相對於太陽年,我們便會越來越早過農曆新年了。
要知道,我們不可能不斷提早過新年。為了彌補這個差距,農曆的曆法就引入一個「閏月」的制度。即是在一個適當的年份中,增加1 個月,從而將農曆新年「推遲」,令到它可以和太陽年的時間大致上配合。換句話說,在這個「閏年」之中,1 年就會有13 個月了。

雖然農曆是以月球公轉的周期為基礎,但我們並沒有忽略地球和太陽的關係。在曆法之中,我們將地球環繞太陽公轉的軌道平均地定出24 個點,並稱它們為「節氣」,每一個節氣有一個獨特的名稱,它們分別是:立春、雨水、驚蟄、春分、清明、穀雨、立夏、小滿、芒種、夏至、小暑、大暑、立秋、處暑、白露、秋分、寒露、霜降、立冬、小雪、大雪、冬至、小寒和大寒。顧名思義,這些節氣的定立,原本是為了幫助農夫,為他們提供四季變化的簡單概念。由於1 個太陽年有365.2422 日,所以2 個節氣之間就應該相隔365.2422 ¸ 24 = 15.218425 日了。這裏有一點值得一提。由於西曆的曆法是以地球繞環太陽的時間為基礎,所以24 節氣的日期就和西曆相當接近。例如:立春通常會在西曆的2 月4 日,雨水在2 月19 日,清明在4 月5 日,冬至在12 月22 日,大寒則在1 月20 日等等。

上面說過,2 個節氣相隔15.218425 日,那麼3 個節氣前後就共有30.43685 日,剛好多於1 個月(29.5306 日)少許。所以在一般的情況下,1 個農曆月份可以有2 個節氣或1 個節氣,但絕少機會會在同一個月內有3 個節氣。

上面亦提到,如果沒有閏月的制度,那麼我們就會不斷地提早過新年了。但如果引入閏月的制度,那麼又應該在哪一年加插多一個月呢?

方法很簡單,只要我們在曆法上規定每年正月的第一個節氣,必須是立春或雨水,就可以判斷哪一年要加插閏月了。例如:2003 年的2 月1 日是農曆的正月初一,由於這天比立春(2 月4 日)早,但比大寒(1 月20 日)遲,正月的第一個節氣為立春,所以沒有問題。12 個月後,由於農曆年比太陽年短,所以正月初一提早至2004 年的1 月22 日。這一天亦介乎於大寒和立春之間,所以亦沒有問題。但再過12 個月,問題來了。12 個月後的初一應該是2005 年的1 月10 日,這一天比大寒早,所以不可能成為正月初一;否則該年的第一個節氣,就會變成大寒了。因此我們就將之前一年的農曆年定為閏年,(即將2004 年所對應的農曆年定為閏年,有13 個月,)而2005 年的農曆正月初一,則順延至2 月9 日。(注意:2 月9 日比雨水早,因此該年的第一個節氣為雨水,並沒有違反上述的規定。)

大家細心地數數亦不難發現:2004 年的農曆中由1 月22 日開始,至翌年的2 月8 日結束,這段段時間一共跨過了兩次立春(即2 月4 日),所以就有人稱這一年為「雙春」了。

前面說過,1 個月內最多祇會有2 個節氣,由立春到下一次立春,前後一共經過25 個節氣,如果1 年祇得12 個月,是絕對不可能有「雙春」的,除非那一年有13 個月,(亦即是一個閏年,)就可以有「雙春」的可能。因此,我們可以說,每逢「雙春」的年份,就必定會有「閏月」。相反,每當閏年有13 個月時,該年就會有29.5306 ´ 13 = 383.8978 日。留意在1 個太陽年(365.2422日)內,頭尾計,一共有25 個節氣;而26 個節氣則需要365.2422 + 15.218425 = 380.460625 日。明顯,13 個月是可以覆蓋著26 個節氣的。但如果這個閏年的確有26 個節氣,那麼無論這年的第一個節氣是立春還是雨水,到了第13 個月,第13 個月的第一個節氣又會是立春或雨水了,而這是不可能的!因為在這情況下,根據上面提過的規定,這個所謂的「第13 個月」,應該是下一年的正月才對!所以,一般的閏年應該祇有25 個節氣。

又,如果某年的第一個節氣是雨水,那麼該年就絕對不會成為閏年;否則下一年的第一個節氣就不會是雨水,而是比雨水更後的節氣,從而違反了每年由立春或雨水開始的規定。因此,在閏年之中,該年必定由立春開始,亦將會於下一個立春之後結束。換句話說,每逢有「閏月」的年份,該年就必定是「雙春」了。

最後還有兩個問題可以討論:第一、在一個閏年之中,我們應該將哪一個月定為「閏月」呢?原來方法亦很簡單。要知道在一個閏年中,一共有13 個月,25 個節氣,很自然就知道當中應該有12 個月擁有2 個節氣,而其中有1 個月祇得1 個節氣。因此,我們就將祇得1 個節氣的哪一個月定為閏月。例如:2004 年中的農曆閏二月(由2004年3 月21 日至4 月18 日),它祇得1 個節氣清明,所以就被定為閏月,而不是該年的「三月」了。

第二、既然2004 年的農曆年多了一個立春,那麼以後的農曆年會否都由雨水開始呢?這個並非如此。事實上,2005 年的農曆年由2 月9 日開始,到翌年的1 月28 日結束,前後祇有23 個節氣,並沒有立春,所以到了2006 年,該年的農曆又會開從立春開始了。由於2005 年的農曆沒有立春,因此堪輿學家稱之為「盲年」,聽說該年就不宜嫁娶了。

 

參考資料: http://blog.xuite.net/sandina/treasury/15458152

(作者係本系研究生)